十九大以来,全国31个省区市中,辽宁、陕西、安徽等近10个省级农村信用联社“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落马,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前腐后继”、窝案串案现象。省联社、农信社腐败问题高发频发,其中暴露的制度和监管漏洞引人注目。
案例显示,农信社腐败问题多发生于信贷审批、人事调整及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
当前各地农信系统多采用“省联社—县级联社二元体制”,省联社监管改制后的农信社。
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莫开伟指出,省联社名义上是经营管理机构,实际上是政府行政机构,而它管理的县农信社又是企业经营单位。在这种管理体制下,人、财、物等权力过分集中于省联社,而省联社虽名义上在省政府与省级金融监管的双重监管之下,实际上其各项权力未能得到有效制约。“这种管理体制到了该彻底改革的时候了。”莫开伟说。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8.16 韩亚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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