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94年,在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就明确提出“有条件的高校对教学任务较重的副教授以上教师实行学术休假制度”。2002年5月,我国发布《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再次提出“建立学术休假制度”。
2020年,科技部等六部委印发《新形势下加强基础研究若干重点举措》,再次提出探索对科研人员实行年薪制和学术休假制。然而,遗憾的是,学术休假制度在国内大部分高校依然“有名无实”。
之所以产生这种窘境,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在2004年,中国农业大学试行教师带薪学术休假制时,该校的多位教授对该制度大加赞赏,但他们异口同声地表示,自己短时间内并不打算申请学术休假,给出的原因也出奇的一致——不想因此影响教学。
几年前,曾有研究者对厦门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等国内6所高校教师学术休假运行管理制度进行过比较。结果发现,在学术休假教师的待遇方面,高校为吸引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申报学术休假,大多采取了申报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免除教学工作量和不扣减任职年限和工龄等措施。然而,问题是,目前国内高校教师工资组成的一个重要部分其实是课时费,对于这部分费用,很少有高校在制定制度时将其考虑在内。
无论原因如何,一个摆在众人面前的现实是——学术休假制度在国内推行了20年,但至今尚在“探索”中。
西南大学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教师杜彬恒表示,学术休假的一个重要作用是激发教师专业发展动力、解决教师的学术倦怠问题,尤其对于一些高校从事公共课教学的教师来说,这方面的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而一旦产生学术倦怠,学术研究动力不足,无法紧跟学术前沿,也就谈不上所谓“自由探索”了。
如果说对于公共学科教师而言,需要解决的是学术倦怠问题的话,那么对于更多高校教师来说,需要解决的则是学术焦虑的问题。苏州大学教育学院教授黄启兵说,仅以职称评审为例,据他所知,目前依然有很多高校规定教师只有手握国家课题,才能够评教授,甚至只有拿到国家课题才可以指导博士生。
也正因如此,在一些高校,即使是知名教授,仅仅因为其几年内没有拿到国家课题,便没有博士生可带。“这等于逼迫教师整天围绕申请课题打转转,所谓‘自由探索’也就无从谈起。”
这一问题在青年教师身上表现得更加明显。究其原因,依然在于制度的不健全。目前大多数高校新入职教师,往往没有编制,而是与校方签订“非升即走”协定。在生存压力大于一切的情况下,何谈“自由探索”。
(《中国科学报》8.10 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