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区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斌受贿一案。王斌一审获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此案特殊之处在于,王斌利用具体负责水利配套工程建设管护、参与评标、防汛物资采购等职务便利“靠水吃水”,索取、收受他人贿赂的问题。
“这样的行家一旦利用其掌握的专业知识钻制度漏洞,破坏力更大。”纪委调查人员表示,作为单位唯一具有水利工程技术资格的专家,从招投标资格审查到开标评标、从水利工程量测算到现场施工监管的全流程,王斌以评委的身份,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分,同时又代表监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监管、对现场施工矛盾进行协调。
久而久之,王斌与投标单位结成“利益共同体”,对经手的水利工程雁过拔毛,多次导演串标让标、违法分包、虚报工程量的肮脏“交易”。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当地水利部门已健全招投标运行、工程量测算、工程发包、施工质量监管等准入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改进资格预审办法,严格开评标现场管理,堵塞制度漏洞、防范廉政风险。
(《中国纪检监察报》8.2 陶菲 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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