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政策实施以后,人们更加关注生育支持的配套措施。但是如果配套支持过于强调对母职的强化,将很有可能进一步降低女性和家庭的生育意愿与生育需求。
在中国社会性别文化和家庭性别分工模式下,母亲们普遍承担照料孩子的主要责任。另一方面,中国女性的劳动参与率非常高,女性生育和抚养孩子的机会成本很高。在生育阶段,由于生育投入与孩子照料的负荷,女性职业发展可能会被迫中断,选择主动或被动地退出劳动力市场。生育期的职业中断也会造成女性在职业发展上的劣势累积,这种劣势被称为“母职工资惩罚”。
缺乏家庭政策对母亲职业发展劣势的有效缓冲是母职惩罚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有三个问题需要认真对待:第一,生育给女性带来的职业发展风险和压力,可能会导致一些女性和家庭主动放弃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二,如果缺乏有效的配套政策支持,会带来女性育儿—发展难以平衡的困境,进一步加剧性别不平等;第三,支持女性的工作—家庭平衡应该成为三孩配套支持政策的关键内容。
从这个角度看,三孩政策配套政策的关键支持应该是有效应对母职困局。相应的配套政策不能过于强化女性母职,而应指向性别平等,尤其是指向女性工作—家庭平衡支持。因此,配套支持不能单纯地停留于强化母职,而应该秉持兼顾促进女性发展和社会性别平等的价值取向,不仅要降低女性生育的机会成本,缓解女性职业发展的负面影响,还要从根本上解决女性的后顾之忧。因此,应制定和实施不区分母职和父职的育儿假,促进普惠托育服务的尽快落地,鼓励和支持企业实施弹性工作制,帮助女性进一步平衡工作与家庭之间的关系。
(《社会科学报》7.15 吴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