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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1年07月20日 星期二

    “自愿接种”原则不可废

    《 文摘报 》( 2021年07月20日   01 版)

        我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但近期,浙江、山东、安徽等地发文称,进入医院、超市、车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将查验新冠疫苗接种情况。该消息被解读为“不打疫苗进不了公共场所”而引发热议。

        例如安徽省宁国市“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中提到,从7月14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对出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及餐饮单位、车站及公共交通工具、文化娱乐场所、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培训机构、政务大厅等各类公共场所的人员,开展新冠疫苗接种查验(安康码)工作。

        尽快接种疫苗,是对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但应该接种、鼓励接种,不等于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接种。必须要区分“不愿接种”与“不能接种”的情形,不能“一刀切”,更不能为了完成疫苗接种任务搞攀比或乱作为。

        疾控专家表示,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接种新冠疫苗。自身有疾病以及存在疫苗过敏的人群,自然不能接种。一些群众“应接”但因各种原因“未接”,或仍在观望的,也应该理解、尊重。

        “应接尽接”与自愿原则并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补益的。“应接尽接”要求的是广泛性,自愿原则体现的是对不同个体的尊重、对特殊情况的科学态度。惟有协调好二者,才能构建起强大的防疫体系。应该明白,疫苗接种是科学,“应接尽接”与自愿原则,都是为了民众的健康。

        (澎湃新闻 7.14 李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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