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习近平主席在出席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时明确提出:“中国经济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正在进行深刻的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201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了经济发展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的判断。
2014年4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认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都要坚持现有政策基调。十多天后,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工作时第一次提及经济新常态,强调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在战术上要高度重视和防范各种风险,早作谋划,未雨绸缪,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尽可能减少负面影响。2014年7月29日,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正确认识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增强信心,适应新常态,共同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14年11月9日,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开幕式上,习近平主席分析指出中国经济呈现出新常态,有几个主要特点:一是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二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占比上升,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民众;三是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新常态将给中国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2014年12月9日至1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从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出口和国际收支、生产能力和产业组织方式、生产要素相对优势、市场竞争特点、资源环境约束、经济风险积累和化解、资源配置模式和宏观调控方式9个方面,深入分析了中国经济发展的趋势性变化,强调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提出,是对中国经济发展阶段转变的重大概括,是认识和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重大体现,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重大发展。
为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运而生。2015年11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指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同年12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要实行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着力加强结构性改革,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改善。自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我国经济新常态下的一项重要工作,提升供给质量也成为我国质量提升的“主战场”。
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中国经济也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连载四十一)
(《中共党史知识问答》罗平汉主编 人民出版社2021年1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