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探寻中华民族生命意识的历史渊源,必须从先秦时期的文化元典去寻找答案。元典亦称原典,是指作为文化源头的经典要籍。在中华文化系统中,《诗》《书》《礼》《易》《春秋》《老子》《庄子》《论语》《孟子》《墨子》《韩非子》等即是最重要的文化元典。这些著述从多角度、全方位对人类生命意识进行了系统阐述,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珍惜自身。《尚书》云:“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易经》云:“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古人把生命视为“天地之大德”,认为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欣生恶死与祈求长生乃自然本性,所以特别强调生命高于一切。儒家尤其从孝道角度来审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强调珍惜生命、爱护身体就如同敬爱父母一样,不可因一时冲动而做出自残自杀的愚痴行为。
其二,关爱他人。儒家的核心观念就是“仁”,即孔子所谓“仁者爱人”。《论语》云:“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朱熹解释说:“贵人贱畜,理当如此。”《孟子》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礼记》云:“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同样,《尚书》提出“民惟邦本”,《墨子》主张“兼爱”“非攻”,《荀子》强调“平政爱民”等。
其三,善待万物。古代原始宗教是“万物有灵论”,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有生命有灵性的,善待万物就是善待人类自身,故《易经》强调“厚德载物”,《庄子》提出“爱人利物”,《尹文子》主张“博施于物”。为此,古人还提出了具体的行为规范。例如,《论语》提出“钓而不纲,戈不射宿”,《礼记》主张“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
其四,顺应自然。《易经》被尊为“群经之首、大道之源”,主张为人处世要“与天地合其德”,这与儒家“天人合一”和道家“物我齐一”并无二致。《老子》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也是强调要遵循天道,顺应自然。
其五,舍生取义。《孟子》云:“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从“饿死不吃嗟来之食”的人格尊严,到“文死谏、武死战”的忠义精神,到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千古绝唱,这都是中华民族生命意识的生动写照。
(原题:《从文化元典看中华民族的生命意识》)
(《光明日报》5.15 毕耕 晏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