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伟大实践》白皮书。白皮书指出,100年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坚持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坚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中国共产党的100年,创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伟大奇迹,谱写了人权文明的新篇章。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何志鹏撰文解读中国共产党百年来的人权实践: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致力于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100年来,人权事业成就斐然,经验丰富。而在人权探索的体系和进程中所积累和形成的经验,所蕴含的规律和道理,值得认真学习、深入探究。
中国共产党在建设法治国家和保证人权持续发展的进程中找到了二者相互促进的要诀。
中国共产党的人权事业不仅有人民至上的理念,还有从宪法、法律到地方规章、部门规章的制度,更有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鲜活实践。法治不仅是有法之治,更是良法善治。法治所要求确立的规则,必须建立在对人的价值充分认可、对人的发展的认真规划、对人的未来的全面考量基础之上。而且,仅仅确立规则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在人们心中形成对于法治的理念,对于法治的赞同。只有在整个社会的思想氛围之中都确立起对法治的信任、信赖和信仰,基于人权的法治才可能真正实现。
中国实践告诉我们,渐进推动人权是确保社会健康发展和治理体系良性运转的重要准则。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事业的进程中,各项权利是渐次展开的。中国人认可“仓廪实而知礼节”,中国历史也一次次印证着这样的理念,所以中国共产党引领中国人民首先进行经济建设,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形成一个稳定的经济环境,而后再积极推进社会各方面、各领域的建设,全面提升各项人权。故而,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现实中,无论是国家大政层面的民主,还是基层民主都获得了很大进步。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各项权利也受到了越来越充分的保障,人权从法律的条文走向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抽象遥远的概念和理想飞入寻常百姓家,成为人民正在享有的权利。
中国共产党所引领的人权事业在维护个人权利和推进民族复兴两个不同的维度上同时展开。这就使得国家富强与人民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稳定、持续的保护,彼此促进,形成一种良好的共生体系。
(《光明日报》6.26 何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