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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1年07月01日 星期四

    社交平台报名旅游:省事不省心

    《 文摘报 》( 2021年07月01日   02 版)

        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平台报名参加旅游活动,在很多人眼里是比较“省事儿”的选择,但实则缺乏保障,容易中招。

        2020年8月,河北省保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接到游客张女士举报,师某通过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旅游线路产品,招徕、组织24名游客参加“青海邂逅柴达木之行”半自驾游活动。在旅游行程中,组织者安排游客到未开放地区游览、在未穿救生衣的情况下乘坐船只,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经手过类似案例的执法人员表示,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而组织的旅游活动,意味着组织者未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没有专业的工作人员,也不会与游客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甚至所用车辆可能也没有安全保证,一旦发生问题,游客大多取证难、维权难。

        社交网络平台上的某些“旅游攻略”同样可能给游客“挖坑”。一名游客在搜索引擎中看到一篇“旅游攻略”,该攻略以普通旅游者的口吻介绍旅游玩法,并在其中提到两位旅游客服的联系方式和微信号。经查,该旅游客服所在企业未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客服人员会将游客分发给不同的地接旅行社。此类案例当事企业多数为空壳公司,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注册网络账号,发布含有诱导内容的旅游攻略广告。这种模式存在多个“买客卖客”环节,旅游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能已经被多次转手,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直播带货”旅游产品也需警惕。很多老年游客生活节俭,旅游经验少,又喜欢刷短视频平台,他们是不合理低价游的主要“踩坑者”。通过各地案例可看出,老年游客尤其要警惕这些类型的旅游产品:以“健身舞比赛”“广场舞大赛”“红歌大赛”等名义组织的低价游,以“政府补贴”为名组织的低价游;收取押金的“零团费”旅游、途中补收团费的“零团费”旅游;购买电器赠送旅游、充值购物卡赠送旅游、办理会员卡赠送旅游、购物满额赠送旅游等。这类型的旅游团,以“特价”“零团费”来诱骗游客参团,在旅游过程中,导游可能会以各种理由诱导或变相强迫游客参加高额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工人日报》6.24 吴丽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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