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人口普查发现,中国的家庭户人口已降低到2.62人,比“六普”时的3.1人下降了0.48人。户规模的缩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家庭的缩小。但户规模更多体现的是普查时人口的居住样态,而人口老龄化与少子化则在家庭部门支撑这种变化。在现代化过程中,家庭的小型化与社会的个体化仍会持续。
第一,老龄化增加了丧偶人口和同居家庭的比重。老年离婚现象会日渐凸显。老年同居现象也会伴生老年人的婚姻关系的变更而显化。但老年同居不再是传统社会的那种长期同居,而可能是间歇性发生的短期同居,是不涉及家庭财产与个人收入分配的那种互助性同居。
第二,初婚年龄推迟。初婚年龄越迟,单身居住家庭户就越多,户规模就越小。
第三,主动不婚或被动不婚人口增加。城镇化所带来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改变,使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主动单身生活或被动单身生活。非婚生活的价值观念越被社会所接受,主动单身的人就越多,因为恋爱或家庭生活受挫而被动单身的人也会越来越多。社会流动或结婚后的两地就业,即所谓的“双城”居住,或者当前在某些地方成为潮流的“两头婚”,也会增加独自生活的人口的比重。
第四,离婚率上升。最近40多年,我国的离婚率趋于攀升。在所有工业化国家的现代化过程中,离婚率都会在工业化后期迅速提升,并长期保持居高不下的态势。离婚率越高,单亲家庭就越多,家庭户规模就越小。
老龄化、少子化、社会流动、婚姻解体、预期寿命的延长与单身生活机遇的扩展,以及独身作为生活方式的社会选择的影响,在扩大单身居住与生活比率的同时,也使整个社会显示出强烈的个体化趋势。这会逐步改变家庭的存在类型。
社会的个体化过程,加大了社会对个人与家庭的保护压力。只有建立起非常密织的社会保险体系和社会支持体系,加大社区建设与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建构基于数字社会而生发的社会组织方式,加强个体与社会之间的联系,才能在社会的个体化过程中增进每一位社会成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人民共享现代化成果。
(《中国社会科学报》5.26 张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