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层层“甩锅”,是当前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典型表现。在一些地方、单位,上级为了更好地规避风险,往往会“吃一堑长一智”,出了一点问题就会堵上制度漏洞,制定更多的工作规范,检查督查也更多。这样,万一工作出了问题,上级部门也没责任。一些地方和单位热衷于搞目标责任书,事事签、层层签、人人签。问题是,对于承担任务的基层而言,规范越多,要求越高,也就意味着完成任务的难度越大,出纰漏的可能性也就越多。于是,上级部门的“严要求”和基层的“落实难”之间,形成了恶性循环。
这种扭曲的行政关系,在部分地方塑造了一种不正常的权力结构。简单而言,本应承担治理责任的业务部门,越来越将自己改造成为分配、检查和考核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部门。而对于基层单位而言,名义上是从各个部门中获得了治理资源,似乎也实现了治理重心的下沉,却同时丧失了基层治理的自主性。基层有做事的资源,却没有做事的自由。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因此受挫。
业务部门和基层单位之间不正常的权力关系,是形成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重要原因。一些地方和部门掌握了资源、政策及考核的权力,以监督者的姿态出现在基层面前,反而失去了探索政策适用性的动力。当政策执行出了问题时,不去思考决策本身的合理性问题,而是首先从基层的工作作风查起。上级只要发现基层工作有一点瑕疵,便会要求基层无条件整改。于是,基层为了避责,无论任务是否落实到位,也要想尽办法在形式上满足上级的要求。上级的官僚主义和基层的形式主义之间,形成了一个怪圈。
解决基层“责任甩锅”现象,关键是要改变不尽合理的基层治理结构。基层治理重心下沉,除了治理资源的下沉,更重要的是基层自主性的重塑。业务部门要重新回归到主业中去,与基层紧密合作,共同把基层事务做好。出了问题,上级部门和基层单位需要共同承担责任,共同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责任甩锅”。
(原题:《责任“层层甩锅”,要害在形式主义》)
(环球网 4.14 吕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