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因各种原因,将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出借给他人使用导致涉诉现象比较常见。一旦涉及经济纠纷,账户出借人很有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或其他责任。
出借银行账户不但会引发民事责任,还可能引发刑事责任。有的借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以达到逃避债务、套取现金等目的,从而扰乱金融秩序。有的则是为了收取好处费,不顾国家制度有关规定,擅自为他人提供银行账户,为其办理款项收付业务,以套购紧俏物资或套取现金。甚至有人将借来的账户用于赌球、洗钱、非法集资或者经济诈骗等违法活动。那么作为账户所有人,即便不知情也会因此而受到牵连。如果明知对方用于非法用途仍出借账户,将构成共同犯罪,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外,出借银行账户经常引发诉讼风险。出借银行账户对于债权人存在一定的危害,倒逼债权人将借用人及出借人一并起诉。也有债权人仅仅起诉账户出借人返还不当得利之诉。在此情况下,债权人与账户出借人无合同关系,账户出借人不能说明自己获取款项有合法有据,账户出借人需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另外,也有借用人起诉出借人的诉讼。由于出借的账户收到汇款后,出借人将款项转交给借用人时无款项交接的手续,甚至未保留证据,极易产生纠纷。
(《法治日报》5.10 黄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