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模式及其知识建构问题,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类是源自现代西方发达国家的国家与社会二分框架理论以及三权分立与制衡理论,另一类是源自社会主义国家基于人民主权论的议行合一制与基于人民利益论的共产党执政论。
在西方发达国家,通过人民主权理论的建构,让国家成为建构现代化发展的基本治理单元,通过代议制理论的建构,让国家的代表——政府成为实施现代化发展的基本治理主体。在此过程中,国家权力和政府权力的真正来源或者说最终拥有者即人民却退隐到幕后,只是通过每隔几年的选举权的履行,让人民有了所谓“国家主人”的幻觉,实质上演化成了一种形式上的“民主权利”,即普选权只不过是“每三年或六年决定一次由统治阶级中什么人在议会里当人民的假代表”的表现。
社会主义国家里,国家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通过议行合一制的代议机关和行政机关实现对国家权力的管理。毛泽东提出,“只有基于真正广大群众的意志建立起来的人民代表会议,才是真正的人民代表会议。这样的人民代表会议一经建立,就应当成为当地的人民的权力机关,一切应有的权力必须归于代表会议及其选出的政府委员会。”
在现代资本主义制度体系与现代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两大类型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关系结构基础比较中,我们可以看出,带有普遍性的涉及国家权力性质与运行质量的核心关系结构主要有三大内容:一个是为实现人的需要和社会发展要求而解决国家权力的来源与归宿问题,其关系结构表现为人民与国家(政府)的关系以及人民与政党的关系;一个是为推动国家发展和引领未来而解决国家权力的主导性与结构性安排问题,其关系结构表现为国家与政党、政党与政党的关系;再一个是为提升执政绩效而解决国家权力的职能分工与运行质量问题,其关系结构表现为政党与政府的关系。
针对带有普遍性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关系结构基础与实践模式问题,现代资本主义国家通过代议制、选举制、政党制等方式,置换了其核心内容,只剩下了残缺不全的政府与民众的关系以及竞争性政党与政府的关系;而现代社会主义国家通过人民主权论和人民利益论相融合的共产党执政论,将人民与国家的关系、人民与政党的关系、国家与政党的关系、政党与政党的关系、政党与政府的关系,有机地统一于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进而把人民发展的目标、国家发展的目标、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人类社会发展的目标有机地统一起来。
(《北京日报》4.26 唐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