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4月20日,国家发改委等21个部门发布《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从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两个保障”等9方面、22大类、80个服务项目明确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具体保障范围和质量要求。
“《标准》明确了现阶段各级政府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范围和底线标准,可以让地方政府对现阶段保障基本民生‘重点要保什么’‘保到什么程度’做到心中有数。”在21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秘书长赵辰昕表示,《标准》有利于引导各地对照中央要求,查缺补漏,优化资源配置,把有限的财力用到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生活中最关键的环节,兜牢民生底线,保障基本生活。
例如,备受社会关注的“一老一小”问题,《标准》明确:老有所养方面,政府每年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1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服务;每人每年提供1次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幼有所育方面,政府为辖区内的常住0至6岁儿童提供13次免费健康检查,为0至3岁儿童每年提供2次中医调养服务等。
此外,根据《标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还将获得福利补贴。政府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具体认定评估办法和补贴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民政部规划财务司司长冯亚平介绍,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3000多万老年人享受了福利补贴,有效缓解了部分老年人实际生活困难。下一步民政部将联合有关部门,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完善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老年人福利补贴提标扩面,并争取在今年年底前所有地区都开通亲友代办和线下办理,解决因智能化技术应用给老年人申领补贴带来的困难。
慢性病已成为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标准》明确,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由医疗服务体系免费提供,患者可就近到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获得相应的免费健康服务。
(《人民日报》4.22 陆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