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中国政府倡导并积极推行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价值理念、行为准则在网络空间上的延伸。在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的关键时期,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需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网络主权平等原则。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应遵循主权平等的原则,各国家行为主体应平等享受自己的权利,履行自身的义务。网络主权是每个行为主体在网络空间中的基本权益,决定着其在网络空间的生存与发展。各国的交流与合作,只有建立在主权平等的原则基础上才能得到实现。主权平等原则是《联合国宪章》为当今国际关系确立的基本准则,它覆盖国际交往的各个领域,其原则精神在网络空间也应同样适用。
二是开放合作原则。“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互联网的发展使得世界各国的联系变得越来越密切,网络空间的大门应该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开放是合作的不二法门,也是我国政府的一贯姿态。开放合作是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应该坚持遵循的原则。坚持开放合作原则,就是要求世界各国在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中共享网络发展空间,推动彼此在网络空间中的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三是互利共赢原则。在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中,世界各国的联系将更加密切,利益更加交融。在追求自身利益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每个国家行为主体都应该以整体性的视角来考虑问题、解决问题,既能不断扩大自己的利益范围,也不损害他国的合法权益,实现彼此之间的互惠互利和共赢发展。
四是互信共治原则。由于世界各国的文化传统和价值理念不同,其对待网络的认识也有所不同,在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过程中,产生矛盾冲突也在所难免。这就要求世界各国在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时,要遵循互信共治原则,在互信的基础上求得共同进步,进而实现共同治理。
(党建网 3.17 谷佳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