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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1年04月20日 星期二

    专家详解:为什么进了医保的药在医院买不到

    《 文摘报 》( 2021年04月20日   02 版)

        日前,中国药学会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2018-2019年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肿瘤创新药,在1420家样本医院中的进院比例约为25%。为什么通过“灵魂砍价”进了医保的创新药在医院却买不到?

        降价不是药品进入医院目录的主导方向

        北京协和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赵彬表示,药品进入一家医院的目录,临床的治疗需求是医院要考虑的第一因素,“尤其是对疾病治疗的不可替代性、安全性和与现有药品的比较等方面会进行重点的考量,而药品的降价不会成为其进入遴选的主导方向”。

        赵彬坦言,一种药品从获得上市资格到被医生详细了解,需要漫长的过程。因为药品上市前的研究往往纳入的病例数比较少,研究时间也相对较短,实验对象的年龄范围也较窄,入药的条件控制得非常严格。因此,新上市的药品还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说药品有效性评价的局限性、特殊人群用药的安全性,罕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等”,都需要考虑。

        药品进入医院经多重考验

        除了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等因素外,药品的成本也成为制约其进入医院目录的另一项重要因素。“在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政策后,药品配备、储存、耗损等都成为公立医院的成本。”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副研究员曹庄表示。

        此外,根据药品相关管理规定,要求800张以上床位的公立医院配备药品的品位数不得超过1500种,其中西药1200种,中成药300种。一些已足额配备的医院,要新增药品,需要同时调出相应数量的药品,难度和阻力较大。

        赵彬补充说:“不同地区、不同等级、不同定位的医院收治患者的疾病谱不同,临床药物的治疗需求也不同,因此,医院药品的遴选主要与医院的功能定位、临床科室的专业方向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双通道”用药保障机制解难题

        据不完全统计,已有20余个省级医保部门出台了相关政策,对部分谈判药品实行“双通道”的保障政策,即对参保人员使用和报销部分高值或者特殊药品,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共同保障的办法。曹庄说:“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谈判药品医院供应不足的问题。对于通过医院渠道不能完全解决药品保障的地区,此做法应该予以鼓励。”

        很多执行“双通道”政策的地区都建立了定治疗机构、定责任医师、实名制管理、定供药机构等配套管理政策,在满足药品需求供应的同时加强用药的管理。

        此外,曹庄还认为,应该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对医疗机构配备谈判药品提供支持。如云南省为做好谈判药品的落地,医保联合卫健部门通过取消药占比,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谈判药品入院难的问题。

        (《中国青年报》4.13 刘昶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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