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21年04月01日 星期四

    涨学费是民校应对“公民同招”的好招数吗

    《 文摘报 》( 2021年04月01日   02 版)

        “公民同招”即将满一周年,又到一年招生季,民办学校将何去何从?记者发现:涨价,成为趋势之一。

        2018年出台的《广东省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放开了义务教育阶段之外的民办学校收费,总体上自主定价,市场调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收费,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根据相关改革进程及市场竞争程度适当放开。2019年发布的《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则要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学费,通过生均成本和亏损成本相结合的方式制定收费标准。

        按照以上意见和通知,在推进“公民同招”政策后,民办学校根据改革进程和竞争程度,调整学费标准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在去年实施“公民同招”,电脑摇号录取政策时,有一些民办教育创办者,想到一个应对招数:提高学费。提高学费标准,是受到部分家长欢迎的,因为这样一来,就会形成一条筛选生源(按家庭经济条件)的门槛。学校再用增加的学费收入,提高教师待遇,开展小班化教学等改革,就会形成新的高端办学“良性循环”,满足了部分高收入家庭的子女教育选择,但一定程度影响义务教育的公益属性。

        可以预见的是,民办学校在进行一次性较大幅度的涨价后,不太可能再涨价。在“公民同招”时代,得到家长认可,有存在价值的民办学校的优势,不会再是生源优势,而会是办学质量优势,这是民办学校应该形成的教育观念,也就是说,要从选好生源,到向教好所有学生转变。

        (《羊城晚报》3.25 熊丙奇)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