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意识不到位、信息不对称、审查不严密等原因,农村地区一些剥夺政治权利人员仍在参与基层选举。2021年是基层组织全面换届之年,堵上“剥政人员”管理漏洞十分迫切。
家住西部某县的刘某,2008年7月1日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因其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减刑,提前于2016年1月31日刑满释放。而2018年8月31日,当地检察院在检察监督过程中,通过对比“剥政人员”名单发现刘某为登记在册选民,其在剥政期间参加2016年村委选举。
类似情况并不少见。2020年,相关检察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均得到公安机关采纳回复。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院长贺雪峰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剥夺政治权利人员不能参选是常识,但在基层落实中存在漏洞,尽管涉及人数少,但在一些省份不同程度存在。政治权利是件很严肃的事,应注重程序严密性,封堵漏洞。
2021年是基层全面换届选举之年。多位基层干部认为,应完善基层治理,加强对“剥政人员”管理。其中,摸清底数是关键。应重点检查档案是否健全,“剥政人员”报到、接收和监管是否到位,执行期满是否宣告和书面通知等情况,明确各部门职责,推进信息共建共享。
(《半月谈》2021年第5期 王俊禄 李惊亚 孙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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