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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1年03月09日 星期二

    突破“金融活动是金融机构专有权”观念

    《 文摘报 》( 2021年03月09日   07 版)

      实体经济是一个纵横交错且持续循环的立体动态系统,与此对应,金融作为引导经济资源配置的机制,也应是一个纵横交错且持续循环的立体动态系统。企业“微循环”的资金供给既来自银行信用机制的纵向供给(即间接金融),也来自商业信用机制的横向供给(即直接金融)。在商业信用缺失的条件下,企业之间的交易媒介只能转由纵向金融即银行体系来提供,从而大大提高实体经济对银行体系的依赖程度,呈现出银行业支配实体经济部门的局面。当前,商业信用机制缺失,是中国金融体系的突出短板,应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予以弥补。

      商业信用机制建立在实体企业间的产业关联、技术关联、市场关联和信息关联基础上,贯彻在每一次的商品交易、工程建设、技术合作等活动中,具有内生性、高效率、风险分散(且风险较低)等特点,是实体经济部门中各类企业之间的横向金融机制。银行信用机制则是一种纵向金融机制,是独立于实体经济之外的。商业信用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商业票据(商业本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提货单、仓单、实体企业间的资金借贷、公司债券等,20世纪80年代以后又有了应收账款证券化、商业信用卡、供应链金融、互联网金融等新形式。发挥商业信用机制在经济金融(包括国际经济金融)活动中的作用是各国普遍的实践行为。

      “十四五”期间,在纵向金融体系已得到比较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应加快商业信用机制的发展,推进横向金融体系的形成。具体举措包括突破“金融活动是金融机构专有权”的观念,确立金融机制内生于实体企业间的产业活动的理念,将金融活动置于产业循环体系中;以商业承兑汇票为抓手,以大型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和大型工程项目等为对象,展开试点工作;建立商业承兑汇票的交易市场,运用市场机制保障商业信用机制的成长;加快推进金融监管对象从金融机构向金融行为的转变,实现金融监管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各种金融活动的全覆盖。

      (原题:《构建与国内大循环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

      (《光明日报》2.2 王国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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