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市民办事,北京市日前制定印发《全面推行证明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将最大限度推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第一批告知承诺制证明目录同时推出,今后,市民开具10个领域的17项证明可以自主选择开具证明或做出告知承诺,从而通过“私信力”的保证,用一纸承诺代替众多证明。
群众前往政府部门办事,客观上少不了必要的证明。但长期以来,名目繁多的证明不仅让办事者遭遇“人在证途”的尴尬,也成为拉低行政效率的一大堵点。鉴于此,尽量简化群众办事程序、减少不必要的证明,也就成了检验政府提升服务群众能力的试金石。
相比于只强调政府公信力忽视群众“私信力”的证明审批办法,证明告知承诺制因办事者敢于用自身的信用来背书,允诺的事项无疑更具真实可信。对于允诺者而言,虚假承诺则意味着诚信的缺失,必将面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严肃责任追究。
推行告知承诺制最大的优势在于以信任群众为前提,让群众的承诺在办事中与证明具有同等价值,同时也根据契约精神,承担相应责任。这不仅有助于强化政府与群众的互信,更有助于政府部门在证明事项的行政审批中,变事前证明为事中事后的诚信核查,倒逼群众守信践诺。
(《北京青年报》2.26 万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