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会同体育总局等部门,做好已建体育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进一步盘活现有存量资源,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和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双向开放。”近日,教育部在中国政府网“你的留言,部委有回应”中回复网民称。
此前,北京网友“忆”留言说,许多中小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完备,但课余时间常年闭门闲置,造成公共资源极大浪费。对此,专家认为,在国家层面上,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已有政策依据,但并非法律上的义务,亟须将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纳入法律规范,才能依法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这样既能促进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充分利用,又能给学校带来收益。
现实中,社会公众对于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确有需求。26岁的赵女士是天津市河东区第二中心小学二年级班主任,她所在学校的操场可以踢足球,操场一角还有乒乓球台、单双杠、篮球架等。平时的体育课、每天的课间操、每年的教职工趣味活动等,都会使用这些体育设施。
“开放学校的体育场馆,对附近居民来说肯定是好事。”赵女士说,但是对学校来说,要考虑的问题太多,比如学生的安全问题怎么保障、教学安排会不会受影响、体育设施损坏怎么办等。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程方平表示,学校体育场馆和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双向开放其实是一个双向促进的过程,不仅能促进学校资源向社会开放,普及社会教育,而且也可能给学校带来收益。
“推动双向开放的主要原因,在于可以更充分地利用社会资源,更好地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中小学体育场馆在数量上比较多,在体育条件和体育设施方面也相对完善,而学校对体育场馆的利用都是有时间性的,“在特定的时间,对体育场馆的使用可能还不够充分”。在这种情况下,向公众开放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法治日报》2.18 孙天骄 陈磊)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