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北京、上海三地陆续出台政策,整治租赁市场乱象,引导长租市场稳健发展。按往年惯例,春节假期后住房租赁市场将迎来签约旺季。三大一线城市在春节前相继出台针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管规则,进一步规范租赁市场,可谓正逢其时。
近年来,部分长租公寓企业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租金贷”等手段,大幅抢占房源扩大规模并违规形成资金池,乱象丛生。2018年以来,逾百家长租公寓陆续“爆雷”,大量租房者权益受到侵害,破坏了长租房市场声誉,冲击了正处在上升通道的住房租赁市场,教训深刻。
此次三个城市的整顿措施中,均对“租金贷”有所规范。北京严控“租金贷”拨付对象,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将承租人申请的“租金贷”资金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深圳提出,金融机构应当与承租人单独签订贷款协议,并将贷款拨付至承租人个人账户。上海则要求未开展个人“租金贷”业务的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原则上不得新增该项业务;已开展的应确保2022年底前贷款金额调整到占企业租金收入比例15%以下。
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并用较长篇幅对租赁住房提出相关要求,包括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整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等等。专家表示,此次三城密集出台文件,具有风向标意义,为其他大城市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提供了借鉴。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认为,我国当前住房突出问题主要出现在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和超大城市,表现为新就业大学生、城市非户籍常住人口、环卫等城市重要公共服务岗位上的进城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群体存在较大住房困难,有效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成为关键。预计我国租赁住房将迎来全面快速发展,未来将成为居民可长期接受的住房消费方式。
(《经济日报》2.18 亢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