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全面小康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贵州毕节黔西县化屋村考察调研。这次调研富有深意。
贵州是我国最后脱贫的9个贫困县所在省份,也是我国贫困人口最多的省份,还是众多少数民族聚居区;化屋村曾经是深度贫困村,2014年贫困发生率高达63.6%,近年来通过发展种植、养殖业和旅游业,实现贫困人口清零。
越是脱贫难度大的省份,脱贫之后越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最有效的手段就是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可以说推进乡村振兴就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必然要求。
2020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这是中央第一次正式提出“三农”工作的“重心”以及“历史性转移”。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采取最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
如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央规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
早在2018年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如何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进行了系统阐释:
推动乡村产业振兴——“要使得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
推动乡村人才振兴——“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
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推动乡村生态振兴——“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推动乡村组织振兴——“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以往,人们常把逢年过节给贫困地区群众送去新春祝福称为“访贫问苦”。如今,曾经的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已经全部脱贫。同样跋山涉水,总书记是去看脱贫群众用双手创造的美好生活,考察党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求的落实情况,“压茬”推进乡村振兴。
(新华社客户端2.4 秦红 顾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