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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1年01月05日 星期二

    领导干部在文艺作品中随意挂名要不得

    《 文摘报 》( 2021年01月05日   01 版)

        经常去剧院看戏的观众会发现,节目册上的主创名单越来越长。除了编剧、导演、演员、作曲、指挥、舞美等,往往还有总顾问、总策划、总监制、总协调等等。头顶“总”字头衔的“主创”,无一例外地都排在前面,观众想看看导演、主演是谁,往往要在节目册上找半天。

        在创作团队中,挂名担任“总”字头职务的多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尤以文化官员居多,往往官职越高,名字越靠前。比如,一个地方院团要排戏,当地的宣传部长、文旅厅(局)长多会挂个“总策划”“总顾问”之类的头衔。不光舞台艺术作品如此,一些影视作品同样喜欢拉领导来挂名。

        主管文艺创作的领导干部,掌握着文艺项目的审批权、创作资金的划拨权、作品的审查权。出品方多是希望领导能够为作品的创作、演出、评奖等提供支持和便利。当然,也有拉大旗做虎皮者,把相关领导拉来挂名,然后对外宣称得到某某领导“大力支持”,挂名者就这样成了宣传噱头。

        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一旦挂了名,即使没有利益输送,但却有了“名”的束缚。领导干部在资源分配、奖项评定等方面,很难不向自己挂名的作品倾斜,那样就会扭曲正常的评价机制。

        健康的文艺创作生态应该是在官谈官,在商言商,在艺说艺,官员、投资者、主创各守边界。作为文艺工作的领导,应该是定底线、把方向、掌大局、保公平;对于文艺创作的支持,应该是搞好服务保障,尊重创作规律,给予艺术家自由的创作空间。

        (《光明日报》2020.12.30 周纪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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