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桌上讲排场、比阔气,菜单上不提示菜量规格,问服务员也含糊其词;点的菜超量了,商家也不提醒甚至故意误导消费者……近年来,餐饮浪费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日前,反食品浪费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为治理“舌尖上的浪费”建章立制。
草案明确,食品浪费是指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物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利用。针对“点了一桌菜,剩了一大半,结果全倒掉”的情况,草案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
中国政法大学地方财政金融与农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蕊表示,立法本意是保障食品的价值与效用充分发挥,减少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等各个环节、各个领域的不必要损耗。“但是,还应考虑到食品除具有食用、饮用功能,还可以作为艺术表达、创作的载体等。只要不是最终‘丢弃’,就不应纳入‘浪费’的范畴”。
(《新华每日电讯》12.23 白阳 任沁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