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20年12月22日 星期二

    韩国人为何不肯放过“素媛案”真凶

    《 文摘报 》( 2020年12月22日   03 版)

        12年前,赵斗淳极其残忍地强奸了一个8岁的小女孩娜英(化名),这个案件后来改编成了电影《素媛》。自从12月12号出狱以来,“素媛案”凶手原型赵斗淳和妻子在京畿道安山市租住的房子里,足不出户地待了三天。房东发现后立即对他们下了逐客令,“住在一栋楼的其他租客都感到不安,有些人还要搬家”。

        时间并没有冲淡韩国人对于这起案件的愤怒记忆,从赵斗淳出狱倒计时起,就不断有人在警察局、监狱门前抗议。

        据赵斗淳的狱友们称,其是所在牢房的“老大”,依然没有反省,没有被教化,暴力也如从前一般,在押人员评价赵斗淳是“非常恶毒、非常卑鄙的人”。

        现实中,受害者娜英一家受噩梦困扰,决定搬离安山市。离开生活了几十年的老家,仿佛对受害者的惩罚一般——正如之前娜英父亲痛苦的质问:“为什么颠沛流离的总是受害者呢?”

        多年前,娜英的遭遇,刺痛了许多韩国民众。2009年,赵斗淳获12年有期徒刑的判决出来后,近4000万韩国人参与到请愿、抗议和游行中,希望能对行径和态度都极其恶劣的赵斗淳重判、甚至施以死刑。

        2012年,韩国国会通过“性侵儿童惯犯化学阉割”法案,韩国成为亚洲首个推行化学阉割的国家;2013年,又再度做出调整,性侵儿童的最高刑期提升到无期徒刑。因为“法不溯及过往”原则,这些发生在“素媛案”之后的改变,并不适用于之前发生的案例,赵斗淳自然也就“逃过一劫”。

        2017年至今,青瓦台共收到6807份与赵斗淳相关的请愿书,内容多与要求对赵斗淳实施化学阉割、判无期徒刑有关。

        2019年4月16日,《针对特定犯罪人员的保护观察暨佩戴电子脚链相关法律》出台,它还有另一个名称,“赵斗淳法”。根据此法,性侵者出狱后必须佩戴电子脚链,并接受专员24小时的监督。除此之外,韩国国会为了打破“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最近再度通过《性保护法修订案》,规定只要是性犯罪者,出狱后,个人信息和精确住址都将公开。

        这些耗费巨大社会成本的做法,并不能彻底消除安山人的不安和惶恐。凶手重获自由,而受害者不得不颠沛流离、东藏西躲,街坊邻居活在忧虑和恐惧之中——这个讽刺的结局,已成为一代韩国人心中难以磨灭的集体记忆。

        (《Vista看天下》、齐鲁网 12.15)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