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对法治观念宣介、制度规范完善、权利保护、社会治理和网络治理等方面工作进行了部署。
作为中国法治建设的核心任务之一,法治社会建设堪称一项系统工程。依据《实施纲要》,到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符合国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根基。建设法治社会需要法治国家的支持和保障。而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都内在统一于建设法治中国的“大厦”之中。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中,要坚持回应法治实践新问题,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也就是说,要因时而变、随事而制,不断完善良法体系,从立法源头为善治厚植基础。《实施纲要》把“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加强权利保护”和“依法治理网络空间”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就是为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以良法求善治、促发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多元社会力量。法治社会是全部社会生活的秩序化、法治化。建设法治社会,应当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实施纲要》提出,依法加快市级层面实名登记、社会信用管理、产权保护等配套制度建设,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县(市、区、旗)探索在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诸多举措都指向着国家实现现代之治、有效之治和长久之治的目标。这需要多元主体沿着法治轨道合理定位自身角色,共同创造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的生动治理局面。
要坚持培育适合时代要求的法治文化。有法谚云:“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都遵守,仍不能实现法治。”这是说,法的施行和遵守有赖于全体人民的支持和参与。只有法治精神融入民族血脉,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深入人心,守法才能成为全民的自觉意识与真诚信仰,法治的权威才能真正得以实现。正因如此,《实施纲要》规定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等一系列举措,都是为了促进公众对规则之治的广泛认同,形成特色鲜明、与时俱进的法治文化。
(《广州日报》12.19 杨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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