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57岁的尘肺病患者老石收到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24.7万元工伤待遇,此时距离他被鉴定为尘肺病已过去两年多,他能获得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已算幸运。据《工人日报》报道,尽管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2011年就已确立,但由于缺少实施细则、法律溯及力有争议、社保经办机构认为追偿困难等原因,导致一些劳动者在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时困难重重。
分析“工伤先行支付”制度落地难的成因,既有劳动者知悉率低、职能部门履职不积极等因素,也有申领程序复杂、实施细则缺失和垫付后追偿困难等制度短板。比如,曾有调研数据显示,九成工伤劳动者对“工伤先行支付”制度不知情;部分地区申请先行支付需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劳动仲裁、一审和二审等多项程序;用人单位不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出了工伤如果由工伤保险基金垫付待遇,可能危及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破解“工伤待遇先行支付”迟滞窘境,要降低劳动者申请先行支付的维权成本,并加快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追偿、追责机制。对于先行支付后拒不偿还的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可参照“欠薪入刑”的条款严厉处罚。为避免其恶意注销和转移财产,可将其法定代表人等管理人员的个人财产纳入追偿范围。
(新华网 11.12 郑桂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