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布的《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使用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单位不得在同一物业管理区域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之间设置围栏、绿化、水系及其他物理隔离进行区别对待。
保障性住房建设,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对于低收入家庭实现“安居梦”有着重要依托作用。因“隔墙”而“隔心”,容易造成居民隔阂,不利于社区和谐及基层治理。
因此,从规划、设计、建设到使用、管理,都必须坚持民生导向、问题导向,多算民生大账,多找问题根源。比如规划,要让保障房和谐地融入城市景致,做到合理分布;要在配套公共设施上尽量满足住户的生活基本需要,方便他们入学、就医等。
凡是住房,无论是给谁居住,无论面积大小,都是人们长久居住之所,必须让住户住得舒心、有尊严。
(《广州日报》11.11 练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