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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0年11月03日 星期二

    我们有“不赏脸”的权利

    《 文摘报 》( 2020年11月03日   02 版)

      据报道,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在她居住的小区贴出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公告时,对物业提出将有关人脸识别风险的报道和法律依据发到业主的微信群里,但没有得到回应。劳东燕又将一封法律函分别寄给居委会和物业,街道最终同意业主出入小区可以自愿选择门禁卡、手机或人脸识别的方式。

      与法学家的忐忑不安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社区业主“普遍情绪稳定”:蛮方便的,不再担心忘带门禁卡;这样小区反倒更安全;不装就有隐私了?现在到处都有摄像头;反对有用吗?大势所趋!业主的认可,更多是一种妥协。劳东燕观察发现,人脸识别技术大规模地推广,一定程度上是利用了“沉默的大多数”的心理。

      大多数业主的“沉默”,不是“无声”,而是“无奈”:小区之外,个人信息到处被采集,被交换,被利用,有谁管吗?死守一个小区门禁,意义不大。业主不止是“无声”,更是“无知”:被收集的那些信息怎么保管?是否被滥用?法学教授提醒:“如果别人用你的人脸数据,开通相关账户用于违法犯罪,你可能会因此而卷入刑事诉讼之中。像利用换脸技术,将你的人脸信息用于淫秽色情等视频中,由此造成的恶劣影响,根本不是抓到相关的违法犯罪分子就可以消除的。”这些或是很多业主的认知盲点。

      人脸识别的门禁系统,方便快捷,可以视为一种“偷懒的设计”,但是社区不能配套“偷懒的管理”。保障知情权、尊重选择权,只有“两权其美”,个人信息保护才不至于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中国青年报》10.23 周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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