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升级改造的湖北武汉吉庆街胜利菜场工地门前张贴的《入驻须知》成为舆论场关注的焦点。这份通知要求菜市场内的女摊贩不能超过45岁,男摊贩不能超过50岁。
在被问到为何对摊贩年龄设限时,市场工作人员表示,“(摊贩)每天搬上搬下,你得考虑身体强度啊。”这样的说辞完全经不起推敲。如果力所不能及,相信不用市场做强制规定,他们自己也会知难而退。
说到底,该市场的规定与暗藏在社会思潮中的“年龄歧视”如出一辙,在冠冕堂皇的包装下,是社会达尔文主义。以年龄为标准,鼓吹“自然淘汰”,显然不符合社会文明的标准,这也是公众对该事件感到不满的根本原因。
就在不久前,公安部宣布取消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年龄上限。此举有利于释放老年市场消费力,也是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需求的政策善意。这充分说明,摒弃年龄歧视不仅符合道德文明建设的要求,也是符合社会现实状况的必要之举。
45岁就不能卖菜的思维,显然已经与时代脱节。目前,这则规定已经被当地责令立即改正。
(《光明日报》10.26 李勤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