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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0年10月22日 星期四

    德国:基因技术立法先行

    《 文摘报 》( 2020年10月22日   03 版)

      基因编辑技术至今充满了争议。一些国家对基因编辑技术的应用持谨慎态度,德国就是一个例子。

      在德国超市的食品包装上,不难发现“Ohne Gentechnik”的绿色方形标志,或者绿色“Bio”标志。“Ohne Gentechnik”直译为“未经基因技术(改造)”,它意味着这些食品是非转基因食品,但是不排除使用化肥、农药,价格也比较亲民;而“Bio”对应的英文术语是“organic”,指的是既是非转基因食品,又没有在其生长过程中使用过化肥和农药的有机食品,价格也会略高一些。

      几乎整个德国都笼罩在推崇“原生态”食品和用品的氛围内。“非转基因食品”似乎是德国百姓的底线。其实这种社会认知,也与德国政府和欧盟多年来一贯的法律态度和政策导向息息相关。

      随着基因技术的成熟,德国早在1990年就制定了《基因技术规制法》。

      该法第一条即阐明,“本法的立法目的是:1.是要保护人类的生命和健康,并保护动物、植物、其他物质和环境免受基因技术和基因技术产品可能对其造成的危险,并预防这种危险的发生;2.是为基因技术在科学和技术上研究、发展和使用的可能性提供法律空间”。

      虽然该法在1993年、2010年都有很大的修改,在2019年11月还有微调,但是1990年立法的基本精神得到了保留。所不同的,德国最新版的《基因技术规制法》将“考虑到人类的伦理价值、生命和健康”作为全法之最高价值。

      经过前后近三十年的法律发展,新《基因技术规制法》的价值排序如下:人类的伦理价值、生命和健康最高;其次是动植物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再次是产品,尤其是食物和饲料的转基因标识;再次才是科学研究的法治限度。生命价值-环境价值-经济价值-科研价值的排序,反映了德国立法者的思维路径。

      出于审慎态度,对于人类的基因编辑,德国在1989年已经另行起草通过了《胚胎保护法》。该法禁止人为改动人类的生殖细胞,禁止克隆人类胚胎。

      基于《胚胎保护法》主要保护生育胚胎而不涉及剩余胚胎的漏洞,德国在2002年又制定并施行了《胚胎干细胞保护法》。根据该法,胚胎干细胞的输入和研究都受到了禁止,并避免使用胚胎干细胞而做成胚胎;但是若出于科研目的,则例外地予以许可。

      开发基因技术的初衷是为了救治人类病痛,然而,它也可能是一个潘多拉魔盒。基因技术,尤其是对人类的基因编辑,蕴含着巨大的伦理难题。同时,基因技术尚不成熟,人类尚不知道基因编辑所导致的副作用有多大,更没有科学数据能说清它的潜在风险是什么。法律人需理性地把魔盒的盖子关严。

      可以说,德国对于基因技术一直都是立法先行,上述三部主干法律把人类基因编辑技术及其可能涉及的上下游问题,都限制到了一个相当可控的范围内。

      (《法治周末》10.15 杜如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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