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慈善法执法检查组对慈善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10月15日的执法检查报告指出,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以及慈善组织重视法律实施,主要条款和硬性规定都得到了比较好的落实,推动我国慈善事业的思想理念、法治建设和实践效果达到了新高度。但由于发展晚、底子薄、规模小和各方面原因,目前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与社会财富量级、第三次分配的地位不相匹配,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效能还需进一步激发。
报告指出,新冠肺炎疫情暴露了如下主要问题:在新冠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慈善组织缺乏信息共享和管理平台、物资储备和资源调度机制,导致运行效率低,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捐赠款物处置迟缓、志愿服务统筹不够等情况;由于慈善组织信息化管理水平整体偏低,对捐赠人特别是网络捐赠的信息掌握不充分,导致信息公开的人力和时间成本过高,存在公开不及时、不完整、有纰漏等问题;由于法律宣传不到位,新冠肺炎疫情中,部分群众对慈善事业的合法操作有误解。
报告显示,部分法律制度在细化为具体政策、转化为慈善促进措施的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调查显示当前慈善行业公信力一般。慈善组织培育有待加强,目前,我国社会组织超过87万个,慈善组织占比不足1%。慈善组织结构有待优化,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慈善组织还没有完全形成梯次分工、协调合作的格局。
(《人民日报》10.16 倪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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