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卫生人员可越级报告
近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北京市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医疗卫生人员发现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线索的,向本单位和疾控机构报告,情况紧急时可以越级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可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部门电话、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途径报告。
(《新华每日电讯》9.26 邰思聪)
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擅自屏蔽、删除评论
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第十三条对擅自删评论或刷好评做出规范。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障旅游者的正当评价权,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旅游者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引诱、替代或者强制旅游者做出评价,对旅游者做出的评价应当保存并向社会公开。《规定》第十五条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
(中国新闻网 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