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转贷罪这个金融领域刑事犯罪罪名,近年来不断出现在落马干部的贪腐案件中。
2018年4月,宁夏担保集团原董事长屠国军接受纪委审查期间,主动供认从事高利转贷的违法事实。宁夏公安厅原副厅长贾奋强通过虚假装修合同获取银行贷款300万元(月利息5厘),转手以2分5厘月息借给小额信贷公司牟利100余万元。
如此高额利息,老板们为何甘当“冤大头”?宁夏社科院研究员李保平认为,背后其实是变相输送利益。
专家建议,治理公职人员参与高利转贷需从完善金融监管、开展法治教育、深化金融改革等多方面入手。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原副院长、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认为,须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切实改变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现状,这才是治理高利转贷的釜底抽薪之举。
(《半月谈》2020年第16期 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