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无论顺境还是逆境,无论富有还是贫穷,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我们都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同甘共苦,成为终身的伴侣。”——这段电视剧中耳熟能详的婚姻誓词,未来可能会时常回响在民政局大厅。
近日,民政部、全国妇联联合印发指导意见称,探索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并实现颁证常态化,通过引导婚姻当事人宣读结婚誓言、领取结婚证,在庄重神圣的仪式中宣告婚姻缔结,让当事人感悟铭记婚姻家庭蕴含的责任担当。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活方式转变,“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已成为陈旧观念,“离婚”不再是难以启齿的敏感词,走出不幸福的婚姻“围城”,成了个人的自由选择。这是时代进步使然。
然而,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特别是闪婚闪离现象大量出现,使不少家庭呈现出不稳定状态,不仅给夫妻双方、孩子、家人带来了巨大伤害,也成为加大社会治理成本、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因素。
此次意见进一步明确“深化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旨在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和措施。推广体现优秀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组织举办集体婚礼,将有利于构建和丰富健康文明、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
近些年,我国一些地方民政局也在逐渐尝试宣誓和颁证仪式化,目的在于将结婚的重心从“婚礼”前置到“领证”,让新人意识到婚姻关系确立这一时刻的神圣性。此番出台意见,既是之前试点经验的总结,更是一种有效的引导。
在此基础上,相关服务措施的可操作性应考虑得更周全一些。以颁证仪式常态化为例,有关部门若干年前已将其纳入为民服务的实事之一。但在实际操作中,颁证仪式大厅中常见的场景是,一对新人面向其他新人走过场般宣读誓词、拍照留念,酒店里真正的排场婚礼场面照旧。如何吸引新人将结婚证领取与婚礼合二为一,如何杜绝颁证仪式中掺杂商业色彩,如何在偏远乡村举办庄严仪式等等,都需要科学细致的统筹安排。此外,结婚教育、离婚辅导的师资准备是否充裕,培训方式是否接地气,效果是否可评估等等,都需要进一步细化优化。
(《北京青年报》9.10 栗玉晨)




缩小
全文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