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13家企业、36名个人因行贿等问题,被湖南省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并通报,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再次引起热议。
早在2002年,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便率先推出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其后,这一制度迅速被多地仿效借鉴。2012年,国家级行贿人黑名单,即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现全国联网。但是,随着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转隶监察委员会,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全国联网的行贿人黑名单虽然暂停查询,但各地对行贿人黑名单的探索并没有停止。比如,海南省对医疗领域商业行贿不良记录实行动态管理和公示;福建厦门集美区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库”;国家医保局也拟建信用评级,药企商业贿赂等行为将被纳入黑名单。
各地实践表明,社会对于惩治失信的需求仍十分强烈,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对净化腐败土壤也确实会起到一定作用。
因此,打造升级版行贿“黑名单”制度势在必行。通过共享行贿人黑名单,倒逼企业家诚信守法,既是为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也会增强经济社会的活力。
(《中国青年报》9.2 龙之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