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作国家监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国家监委专项工作报告。
人大如何监督监委,是监察体制改革后的一项新课题。听取和审议监察机关专项工作报告,既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监察法》的要求,加强对监委监督的重要体现。
写好人大审议监察机关专项报告这篇文章,有待于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优化。
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关键在于坚持问题导向,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审议中有的放矢,切中要害,针对性地提出前瞻性、建设性建议和意见,推动监察机关不断改进工作。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基础牢固,方能行稳致远。期待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国家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取得理想效果,并产生涟漪效应,扩展到各级人大。
(《北京青年报》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