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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0年08月04日 星期二

    高校如何落实职称自主评审

    《 文摘报 》( 2020年08月04日   01 版)

      7月27日,人社部、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明确,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帽子”、唯论文、唯项目等“五唯”倾向;不简单把论文、专利、承担项目、获奖情况、出国(出境)学习经历等作为限制性条件。

      不论是将师德表现作为首要条件,还是破除“五唯”,指向的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关键问题是:职称评审要“落实自主评审”。也只有落实自主评审权,才能真正将师德与职称评审挂钩,才能更好破除“五唯”倾向。

      制度设计有了,接下来就看高校怎么利用好自主评审权。从现实看,近年来职称评审中都存在不同程度“跑”“要”的现象,甚至“暗箱操作”“人情交易”。这就需要高校充分发挥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在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中的作用,建立起权力、利益因素干扰教育评价和学术评价的“防火墙”。为此,意见要求建立回避制度,避免行政权力干涉学术评审进程与结果。

      当下,有的高校组建的学术委员会中,明确校长不担任学术委员会主席,并限定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的行政部门领导数量。但这可以往前更进一步:行政权和学术权分离,不能止于校长与学术委员会领导职务的切割,还要避免最终的决策权仍掌握在行政部门手中,学术委员会的决策只是作为行政决策的参考意见。

      (《新京报》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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