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互相不认识,也没有过任何来往,竟然卷入到一场诉讼中,成为一起民事纠纷的原、被告。偶然得知这份法院出具并盖章的民事调解书后,作为原告的江苏宿迁市民尤先生大吃一惊。在媒体报道此事后,涉事的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表示,这份民事调解书确实有误,现已正式撤销。对于该“调解书”,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当地纪委已介入调查,严肃处理。
这份民事调解书涉及法院公章的管理,以及法律文书的审核程序,哪一点都不是小问题。虽然未对当事人造成直接伤害,但背后的操作或许会给其他不特定对象的权益造成伤害。这绝不是一起只关系到事件当事人个人权益的私事,而是攸关个人信息安全、法律文书严肃性的公共事件。
目前唯一的突破口,来自对应案件的委托代理人潘某甫,该调解书系这位委托代理人“为了应付检查”而伪造。如果属实,显然就有必要进一步追问:到底是什么样的检查需要基层法律工作者通过伪造法律文书来应对?此外,该调解书不仅通过了代理审判员蒿某的核查,还盖上了公章,仅以审判员“疏忽大意”来解释,显然暴露了某些环节的失守。
法律文书本该极其严谨、严肃,如此伪造如何让人相信法律和正义?
(新华社客户端 7.28 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