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四十年的城市快速发展,1981年以来,我国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了7.3倍,同时出现巨量的城市老旧建筑,旧城更新改造的需求日益明显。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在城市化接近成熟时,城市更新成为城市化的重要内容,美国在1949年通过的《住房法》中开始推进城市更新改造,1950年美国城市化率为64%,日本在1969年颁布实施了《都市再开发法》,当年日本城市化率为71%,我国正在接近这个水平,有些地区已经达到这个水平。城市更新不仅是增加对旧城的投入,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还是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城市居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同时也意味着巨大的投资机会,将提高我国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北京日报》7.27 范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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