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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0年07月02日 星期四

    图书零售价格该不该规范

    《 文摘报 》( 2020年07月02日   01 版)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谭跃、潘凯雄、于殿利联合提出《关于立法规范图书零售价格竞争的提案》,呼吁以立法方式制定图书交易规则,维护出版业健康发展和读者的基本权益。

        三位政协委员中,谭跃为中国出版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潘凯雄为中国出版集团副总裁,现任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于殿利之前担任商务印书馆总经理多年。

        让我们从提案说起。

        第一,提案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图书是商品,但更是一种战略性商品(国际出版商联盟定义),理应受到特殊的法律保护。

        用于殿利的话来说,图书更多的是属于一种精神产品,它承载着古今中外人类精神文明的结晶,塑造的是人的精神世界,关系到人心向背和国家民族的未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图书的价格,体现着对文化的尊重以及精神产品生产者的尊严。

        第二,并非完全禁止打折,只是有一定限制,即“新书进入零售市场一年内不得低于8.5折销售”。

        实体书店受场租人工等成本所限,一般走定价,只有特定促销时段才可能按8.5到9.0折销售。而日益庞大的电商新书销售起步价大多是7.5至8.0折,5.0折腰斩乃至更低折扣也并非个案。

        如此竞争,导致中小实体书店举步维艰,会使出版社更加依赖于电商售书;迫于经营压力,出版社只能一味追求“畅销书”,而置真正有价值有内涵却比较小众的著作于不顾,丧失了创新力这个根本。图书是特殊的精神产品,是要带着感情和思想才能生产出来的。当电商低于成本价售书,当出版社没有余力维持优质内容的生产,电商能卖什么?读者最后又得到了什么呢?这是关系到整个文化产业未来,包括读者的真正利益和国家文化的大事。

        (《人民日报·海外版》6.25 张稚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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