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白河县检察院公布了一份涉疫案件起诉书:该县一对父女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后,面对疾控部门依法调查,不及时、不如实提供密接人员信息,使某镇疫情防控上升为封闭管理,该父女的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面对疫情,个人的行为很可能涉及他人生命健康安全。这对父女自武汉返乡后,对镇村疫情防控要求置若罔闻,邀请30名亲属在家中聚餐,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等到被确诊以后,面对当地疾控部门依法调查,依然不如实提供密切接触人员信息。
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的一件大事,如果还搞自行其是那一套,以为没什么大不了,不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肆意践踏法律底线,就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自己的愚蠢行为“买单”。
(《中国纪检监察报》6.23 李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