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北京城最热的话题莫过于垃圾分类了,四类垃圾怎么分,每天都让北京人动足了脑筋。在旧时的北京,垃圾处理能力有限,不过胡同人家的垃圾也能大概齐地分出个“干垃圾”“湿垃圾”。
环卫曾归警察管
清朝末年和民国时期,北京的城市环境卫生工作曾由警察系统负责,当时叫“警卫共管”。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北京成立了维护城市治安的工巡总局(后改名为内外城巡警总厅),城市环境卫生工作也归其管辖。工巡总局有一支清道队伍,由各区巡官、警察负责监督管理,督催清道夫役清扫马路路面、清运市内垃圾、疏通沟渠、进行卫生稽查等。
北洋政府及国民政府时期,沿用了警察管理环卫的体制。1913年颁布《京师警察厅管制》,规定除总监外共设5处14科,其中第三处是卫生处,卫生处第一科掌管道路清洁、清洁工配置、公厕设置与修缮、公共沟渠管理。在1910年到1913年间,京师警察厅还先后在各个区设置了清道队、清道所,并且细化了工作规则。同时在警卫军中设立卫生兵队,专司清洁道路、洒水事宜。警察机关还备有土车,专门用于将垃圾运往城外或指定地点。
1929年,北平特别市卫生局成立,城市环境卫生工作方归属卫生局管理。
“窝头队”干的都是苦活
除了清道夫、垃圾夫,警察局还雇有“秽水夫”,专门负责清运每家的泔水,俗称“倒泔水的”。
秽水夫的泔水车也是笨重的两轮木头车,车上装一个大水箱,可以容十几挑儿水的样子,后面最下方有个洞,用木塞塞住,是往外放水用的。秽水夫一般会套上一头小驴拉车,每天下午到胡同人家院里,一进门先喊一声“倒泔水!”然后把一家家的泔水桶提出来把泔水倒进水箱。一车装满后,“咯吱咯吱”地拉到通地沟的“秽水池”倒掉,再返回胡同继续。
清道夫、垃圾夫、秽水夫,干的都是苦活计,工作辛苦而报酬低微,伙食自然也好不了,被时人戏称为“窝头队”。
虽然旧时北京有这些城市垃圾处理的机构、设施和人员队伍,但由于当时国力衰弱、战乱频仍,管理措施得不到实施,律令形同虚设,城市卫生状况一度非常恶劣,甚至被称为“垃圾城”,市民深受其苦。直至新中国成立后,北京的城市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状况才得到根本改善。
“粪道”和“粪霸”
除了渣土和泔水,粪便也是城市垃圾的一个重要部分。北京过去公厕不多,一般人家有茅房的也很少,出恭大多是用恭桶。从清后期开始,北京城的粪便清运就形成了一个专门的行当,执此业者被称为“粪夫”(即掏粪工)。
粪夫归属不同的粪场,有特定的掏粪路线和区域,称为“粪道”。粪场是集中存放粪便和制售粪肥的地方,粪道、粪场这些资源都归“粪道主”或称“粪场主”管辖,经营收入归他们所有,粪夫的雇佣和收入分配也由他们定。粪道主还享有“粪道权”,可以将粪道倒卖给他人。粪道主难免欺行霸市,因此俗称“粪霸”。
粪场不仅存放粪便,更重要的是还要对收上来的粪便进行加工,经过掺灰、搅拌、晾晒等几道工序,最后形成产品,即俗称的“大粪干儿”或“粪土”。粪场将大粪干儿送到北京郊外,卖给种地的农户。
过去北京的粪场大多集中在城里。如前门街道域辖原有一个“粪场胡同”,就是因其在清末民初时有一个大粪场。当时老北京内城九个城门各有各的用途,称为“九门走九车”。安定门由于附近粪场众多,成群连片,粪场的人畜粪便装于粪车后,全顺安定门拉到城外,所以安定门被称为“走粪车”。
由于粪场售粪获利颇丰,到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北京地区的粪夫数量曾达到四五千人,粪场数百家。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仍有粪道1857股,粪夫一千多名。2000年12月23日,掏粪工人将东城区内务部街57号院的两个死坑旱厕清理干净,并将旱厕填埋,终于结束了北京城人工清运粪便的历史。
(《北京日报》6.11 嵇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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