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20年06月18日 星期四

    在押犯“割肝救子”能实现吗

    《 文摘报 》( 2020年06月18日   02 版)

        父亲身陷囹圄,母亲身患癌症,河南嵩县的7岁男童辰辰命在旦夕,存活的希望只剩下肝移植。然而,自去年8月洛阳市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马保政批示“关注辰辰医治情况,依情依理依法解决到位”,至今,10个月过去,“在押犯急求割肝救子”一事仍未得到解决。不过,据最新消息,6月11日,洛阳市市委政法委办公室透露:当日上午该委已召开协调会讨论此事。

        刑罚的用意,固然在于以儆效尤,但根本宗旨,还是维护民众的生命、财产等权利,保护社会的安全。而7岁男童辰辰,身患先天性胆道闭锁、肝硬化等重症,因唯一配型成功的父亲身陷囹圄,难以完成肝移植手术,正处于性命堪虞的危险境地。

        其实,因他人急需救命,而对羁押人员法外容情,并不乏先例。2018年,就有一名涉嫌盗窃罪的吴某因女儿突发急性髓性白血病急需捐髓。尽管他属累犯,本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江苏新沂市检察院仍坚持救命要紧,特事特办,准予取保候审。同年,嫌犯夏某某因哥哥罹患白血病只有他配型成功,需要捐献骨髓,上海虹口区检察院也特事特办,准予取保候审。

        这些做法,表面来看貌似都稍稍游离于既有的规定。但对于这些事例,公众都予以理解和支持,而没有质疑和非议。因为,这种做法符合公众所认同的朴素的以人为本、人命至上的价值理念。

        法律之于社会现实,本有一定滞后性。法条无论多完备,都无法穷尽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的所有情状。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当这种法条未及的特殊情况即“立法空隙”出现,而对患病儿童予以公权力的救济又属明显、紧迫的现实需要,就正需要相关司法机关站到体察法律精神、服膺社会公理的高度,作出体现司法智慧和担当的自由裁量。这不是在“自我造法”,而是精准司法。

        当然,从长远来看,也建议今后相关法规修订时,还宜将羁押人员捐血、捐髓、捐器官供人救命这类情况,也纳入到可准予取保候审或暂予监外执行的范畴,或者不妨通过出台司法解释的方式来对此加以明确,打上“制度补丁”,便于司法机关再遇到这类情况时明确地“有法可依”,避免其在无所适从、迁延迟疑中贻误时机,误了救急救命。

        (光明日报客户端 6.13 于立生)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