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干
我1976年高中毕业。因为父亲在供销社工作,我作为子女被照顾到棉花站当合同工。年底,站长说,我们碰一次头吧。
“碰头”在现代汉语里一般是见面商量的意思,但在我们当地的方言中“碰头”还有聚餐的意思。这碰头不是公款吃喝,而是西方的所谓“AA”制,大家平均分担聚餐的费用。
这一次的“碰头”现在想来是极为豪华的,我们每个人出了两块钱,大约10个人,合计20元钱,兑换成现在的价格此次晚宴该在万元左右。当时猪肉是七毛三分一斤,我们买了一条猪蹄膀。本来大家一起聚会的,是全家福的,有一个同事,是兴化知青,已经成家生了孩子,拖老带小的,觉得一块钱可以参加,两块钱就太贵了,就缺他一人。
听到要“碰头”,我很兴奋。父亲平常偶尔在外边碰头,是很风光的一件事,很有男子汉的范儿。如今我也可以“碰头”了,当然很兴奋。
我已经记不得自己是怎么喝醉的,也记不得冰糖扒蹄的味道,只隐隐还记得荷花大曲进口的味道,很香,还有一点淡淡的甜水的味道,比以前喝过的瓜干酒要柔和可口多了。我不知怎么喝多了,也没怎么吃肉,或许潜意识里和父亲的酒敌碰头,要表现出英雄气概,或许荷花大曲比之前的酒好喝,不知不觉喝多了。隐隐地,听站长说,你父亲和我斗酒,老说我欺负他,你千万不要喝多了,我隐隐地回答说,我酒量比他好,不会醉。
等我醒来的时候,躺在家里的床上,已经吐得满地,味道很难闻,母亲在旁边用煤灰边扫边埋怨。母亲说,年纪轻轻,就“碰头”,两块钱家里可以吃一个星期菜呢!当时家里的菜钱每天也就三毛钱左右,我心里觉得很愧疚,父亲回来一定是场雷霆风暴。
但很快我就被父亲的大嗓门吵醒了:“别絮絮叨叨了,男人就是要抽烟喝酒!”父亲这粗砺的“教诲”让我非常惊讶,我觉得父亲原来可以那么亲近,抽烟喝酒不再是我想象中的“坏男人”形象,我之后喝酒再也没有“不学好”的自惭心理,反而有了几分男子汉的豪气。
母亲被父亲的话愣住了,转身走了,父亲捡起地扫帚打扫我吐在地上的污物,还叮嘱我:以后喝酒先吃点东西填下肚子,空腹容易醉。那一刻我觉得父亲前所未有的慈祥和柔软。
(《中华读书报》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