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官网发布公告称,经国务院批准,现将穿山甲属所有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种群数量急剧下降
据了解,中华穿山甲曾广泛分布于我国大陆地区长江以南17个省区市。由于过度猎捕利用和栖息地破坏,其分布范围不断缩小,种群数量急剧下降。根据2003年发布的第一次全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结果,中华穿山甲分布范围已缩减至11个省份,数量降至约6.4万只。
为加强对穿山甲的保护,我国于2007年严格禁止从野外猎捕穿山甲;2018年8月,全面停止商业性进口穿山甲及其制品,加大对破坏穿山甲等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但穿山甲资源急剧下降趋势未能彻底扭转。
杀害一级保护动物刑罚更重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获罪量刑上有明显差别,如刑法中的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按照法律规定,杀害一级保护动物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而杀害二级保护动物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野外几乎看不到穿山甲
虽然穿山甲和大熊猫保护级别同为一级,但大熊猫现在是易危,穿山甲是极度濒危。这意味着穿山甲灭绝的风险比大熊猫要大多了。
广西大学动物专家周放教授说,上世纪80年代他在华南做野外调查时看到或者踢到穿山甲都是很平常的事情,但到上世纪90年代末,就很少再见到了。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周晋峰介绍,在广东、广西、云南等穿山甲主要栖息地,在野外也几乎没有见过穿山甲了。
(《北京晚报》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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