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不起就别活。”5月4日,退役残疾军人何某乘坐大巴时掏出残疾军人证准备购买半价票,却被乘务员态度强硬告知“证不好使”。随后,何某在全价购票索要发票时,乘务员又丢下了这句令人痛心的话。
5月7日,吉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公告回应,将对涉事企业进行行政处罚;要求客运企业对涉事乘务员教育、处罚;要求企业向当事人当面道歉。这样的处理决定,暂时给舆论降了温,却很难说能够完全抚平大家心中的愤懑。
从“军人优先”到“军人依法优先”,“依法”二字已经明确写入《国防法》《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但要让“军人依法优先”的政策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落到实处,还需要引导和惩戒“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一方面,要通过有效的国防宣传教育来提升全社会对“军人依法优先”的广泛认同。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大力宣传国防法律法规,让“军人依法优先”成为社会的自觉意识,更成为一种牢固树立的法制观念。同时,要将交通出行、看病住院、子女入学、转业安置等方面给予军人、军属的特殊照顾和优惠措施落实落细。
另一方面,要通过严厉的法律责任追究来纠偏某些人对“军人依法优先”的淡薄认知。或许是身处和平年代的时间太久,一些人唯利是图,淡化了国防意识,忽视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基本道义。马克思说,军队不生产谷物,但生产安全。“军人依法优先”是出于对军人职业的细致考量,本质是国家利益优先,于法有据、于情有理。
兵者,国之大事。“活不起就别活”,虽然只是某些乘务人员的一时口快之语,却暴露了我们在推进军人依法优先的共识目标上还存在短板。在这个意义上,不妨让“活不起就别活”成为一堂警示教育课,用某些人耻辱的污点来推进军人依法优先的工作重点,让军人的职业荣誉成为全社会集体呵护的亮点。
(人民网5.8 蔡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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