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发现,以数量荒、专业荒、梯队荒、结构荒为特征的“医荒”现象在部分县乡两级医院非常显著。好不容易争取到的招人指标,也常常是10个指标7个作废。这种状况导致基层医疗服务缺医少护,不但很多群众缺乏在家门口享受医疗服务的获得感,更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要求存在不小差距。
我国在2010年就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但受困于基层医疗人员短缺问题,这项工作一直未能有效地推广展开。
要改变这种情况,就必须通过政策的引导和经济收入的保障,逐步让部分医务人员向基层回流。政策引导上,可以考虑要求晋升为主治医师的中青年医生,必须有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经历。同时,对于在基层医院工作后愿意长期继续下去的,由政府给予工资保障。
另一个关键措施就是分级诊疗制度。基层医疗机构病源有保证,医生自然有了工作内容,一旦机制形成,基层医院的发展将指日可待。
(光明网5.13 郑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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