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脸进小区引争议
有媒体报道称,近日江苏常州多个社区的居民被强制要求安装“人脸识别”微信小程序,而且必须上传人脸照片,录入家庭住址、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但登录相关页面后发现,相关程序由一家民营企业开发,里面充斥大量广告。
人脸面部特征与身份证号、消费行为、金融信息等互联互通后蕴藏巨大的安全风险,尤其是和智能算法相结合,可实现对个体的精准数据画像。再加之面部信息具有天然的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一旦被滥用或泄漏,后果不堪设想。引入人脸识别应就其必要性进行专业论证,并在引入过程中保障被采集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确保对新技术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做足了应对预案,严格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水闸泄洪,预警去哪了
4月10日16时25分许,湖南省洞口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根据暴雨气象预报,微信通知洞口县平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开闸泄洪,致使二桥下游江中沙洲上逗留游玩的5人滞留江中,造成3人遇难、2人失踪。
对于河道管理、放水蓄水,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中国《水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引水、截(蓄)水、排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引水、截(蓄)水、排水,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从常理上讲,水库开闸放水,该建立预警机制,通过在河岸低洼地带设置声光警示标志或是预警广播,放水前对市民进行提醒,避免突然开闸放水带来的“瞬时冲击”,尤其是生命损失。
在此事件中,涉事工作人员在开闸放水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了相关工作规范,有关部门是否履行了警示和告知义务,显然都应该纳入当地调查之中,并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认定责任、严格追责。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明晰职责,细化工作流程,将预警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程序化;也应采用先进技术手段,打造出长、短线并行的开闸放水预警机制。
(综合自光明网、新京报网 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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